我们若在光明中行,如同神在光明中……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(约壹一7)
自觉脱离罪,得享自由;并不等于已蒙救赎,从罪中得释放。若混淆二者,那是严重的错误。人必须重生,才知何为罪;而罪就是耶稣在十字架上所面对的。我从罪中得释放的证据,就是认识我里头的罪。主耶稣的救恩使人有份于他绝对的完全,叫人知道罪是什么。
圣灵使救恩在我们里面生效,在非意识的领域,也在意识可及的领域;只有当我们体会圣灵在我们里面那无可比拟的能力,我们才明白约翰一书一章7节的意思:“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。”这不单指人意识的罪,更是指因内居的圣灵而对罪有深切的认识。
我若像神一样行在光中,不是自己良心的光,而是神的光——没有任何遮掩,就必稀奇地领悟——耶稣的血洗净我一切的罪,以致神无法找出可指斥的。在我的意识中,他叫我对罪有一种敏锐而强烈的知觉。神的爱又在我里面,叫我像圣灵恨罪一样,恨恶一切与神圣洁相违的东西。行在光中的意思,就是每一件黑暗的事物,都驱策我更接近光的中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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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6日 每日恩典内容